广州市国资委日前发布《关于开展29户新纳入直接监管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的实施意见》,指出对本次纳入市国资委直接监管的29户企业及其属下全资、控股企业有效开展清产核资。
清查小金库 一经发现坚决纠正
此次清产核资以2015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全面摸清企业“家底”,核实企业资产、负债、权益状况。29户企业应按产权关系将属下全资、控股企业纳入本次清产核资范围,层级做好摸清“家底”工作。在账务上,此次清产核资将重点对企业账外账、账外现金进行清理。全面清查公司总部及所有子企业的各项账外账、账外现金或者“小金库”,一经发现坚决纠正。此外,还将重点对企业有关抵押、担保等或有事项进行清理。
在清算企业各项资产方面,重点对各类应收及预付账款进行清理,查实应收账款的债权是否存在。重点对各项对外投资进行清查,核实对外投资初始成本的现有实际价值;重点核查账外资产及负债;重点清查企业土地和房屋建筑物。清算还包括对企业损溢认定,对企业土地和房屋建筑物按照清产核资基准日的市场价进行重新估价,披露企业存在的矛盾和问题,促进规范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有关企业应于2016年10月底前上述将清产核资结果资料(纸质版1份)连同电子文档一并上报市国资委清产核资工作办公室。
业内指出,清产核资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减负”的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将为下一步统一监管、深化改革打下基础。
2017年广州市属企业将调整至约30户
今后,凡是新设立的经营性机构,均统一由国资委担当国有资本出资人。广州市国资委对直接监管企业将实施全面监管:“管资产、管人、管事。”对于委托监管企业,市国资委主要履行“三统一”职责:统一基础管理、统一监管政策、统一监督检查。
去年广州市印发《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意见》,提高国资集中度成为国企改革一大特点。广州提出:到2017年,广州市属企业将调整至30户左右;其中,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80%将集中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基础设施与民生保障等关键领域和优势产业,并且集中到前20户大企业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