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穗参加社保满4年、拥有广东省居住证即可申请入户的广州积分入户办法将作出调整,或将修改为必须持有居住证3年以上方可申请积分入户。昨日记者从广州市来穗局官方网站获悉,《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市民可于6日前将有关意见和建议通过邮寄、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进行反映。
持有居住证3年以上
才有申请资格
据了解,《意见稿》规定,申请积分制入户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年龄不超过45周岁,具有初中以上学历,在广州市有合法住所,持有效《广东省居住证》满3年,在广州市就业或创业并缴纳社会保险满4年,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无违法犯罪记录。
“以往的积分入户办法,都只要求申请人具有居住证即可,许多申请人都是在办理入户申请前才临时去补办一个居住证。”长期研究广州市积分入户政策沿革、变化的户口网负责人余梁表示,“毕竟,一直以来广州市的居住证含金量并不足以吸引来穗人员前去办理,只有买房、买车时才需要。”余梁担心,在去年提交申请的6800人中,那些当年被刷下来没能入户的人员中,有相当部分申请人持证不到3年。
医保年限相同
居住证持有长短将决定排名
《意见稿》新的积分入户办法更在乎居住证的作用,还表现在积分入户排名的决定因素当中。老政策要求的是先比医保缴费年限,再比失业保险缴费年限。而《意见稿》,则是先比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年限相同时比持有居住证时间的长短。
《意见稿》中,六项积分包括:文化程度、技术能力、职业资格或职业工种、社会服务、纳税及创新创业。其中创新创业是新增指标,该指标最高可积10分。据介绍,只要在广州市高新技术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等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申请人,工作每满一年积2分,最高不超过10分。而企业究竟是否符合该加分项的要求,则以每年广州统一印发的高新技术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目录为准。